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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化县深入开展“微腐败”自查自纠

    信息发布者:王晓平
    2017-05-21 20:51:26   转载

    我县深入开展“微腐败”自查自纠

     

      隆化县坚持自查自纠“见人见事见钱见物”,通过定向定期调度、精准“点穴”督导、全程留痕管理,扎实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目前,已收到上缴各类违规违纪资金20.728 万元。

      把自查自纠问题落实到具体“人”上。重点盯紧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服务单位,有执法权、审批权的基层站所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乡镇(街道) 党(工) 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村(社区) 两委班子成员;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垂直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等四类重点人群,将全县7694 名党员干部纳入自查自纠范围。

      针对容易产生“微腐败”领域,把问题落实到具体“事”上。梳理出以权谋私、处理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等5 大类44 小项重点事项。自查自纠中,要求对号入座,对事查找。深入查找违规发放津补贴、参加“谢师宴”等6 项以权谋私类,危房改造、低保申报政策把握不实、按受宴请等5 项处事不公类,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纪律散漫等6 项作风不实类,挪用“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等滥用职权类,违反议事决策程序、党建制度落实不规范等其他类问题511 个。

      同时,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受礼品礼金、侵占挪用等问题,坚持“见钱”“见物”。对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积极整改到位、主动上缴或退还违规违纪款物的,依规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不能退还原渠道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收缴;对蓄意隐瞒、不如实主动报告问题,甚至不收手、不收敛,仍然顶风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坚决从严从重处理。(记者强胜,通讯员黄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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